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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信部及上级部门要求,集中开展全量网站备案工作,清理整顿未备案网站。必须在获得备案号后再进行接入,任何没有获得备案号的网站一律不得接入,同时将所有尚未获得备案号的网站进行关闭处理(含互动式栏目如BBS专项备案)。您的站点没有履行备案手续或末备案成功而被关停,为确保您的网站能够正常访问,我们特提醒您:
1.请尽快登陆信息产业部网站ICP备案系统(www.miibeian.gov.cn)提交备案手续。
2.如果您已经取得备案电子标识或备案编号,请立即联系您的服务商为您开通网站。
3.含有互动式栏目,如BBS论坛、博客、开放式留言本、须到当地通管局办理BBBS电子公告专项审批.
以下原因可能导致已经备案的网站再次被关停:
一、如果您的网站已经备案,请检查您的主机控制面板域名绑定列表中是否同时绑定了其他未备案的域名;如有未备案域名请立即把A记录解析指向删除后联系服务商重新开通。
二、网站首页没有放置备案号或者放置了与工信部系统中不对应的备案号,并超链接到信息产业部备案中心站点; 要求必须与工信部备案系统中信息准确无误。
三、已经备案的网站,在有关部门核查中,相关信息不真实不详细,会被再次取消接入退回。
四、含有互动式栏目,如BBS论坛、博客、开放式留言本、等未取得BBS电子公告专项备案的网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从2005年3月20日起施行的第33号令公布的《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您的站点已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的规定,未履行备案手续提供非经营互联网信息服务,请您登录立即到信息产业部网站http://www.miibeian.gov.cn/直接办理备案,具体流程请参见信产部ICP备案流程图;
(特别提醒:一个网站同时绑定未备案成功的其他域名也会一并被关停,请及时检查是否有类似情况,删除没备案成功的域名绑定并把解析指向迁走或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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